返回首页

160吨吊车的操作规程?

111 2024-08-13 08:43 鸿八机械网

一、160吨吊车的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时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4、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断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6、严禁同时操作两个以上控制器(按键),不准将吊物长时间停挂在空中。

  7、下雨天不准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触电、打滑等事故发生。

8、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原则,即:

(1)、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7)、歪拉斜吊不吊;

(8)、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

(9)、物件下有人不吊;

(10)、照明不足不吊。

二、吊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须正式培养训练,考试合格、并持有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工作。

未经专门培训,未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不得单独操作起重设备。2 开车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各运转部位、电气部份、防护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3 吊车工必须听从地面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4 工作中控制器的使用应逐档升级和减速,不得用倒车代替制动器、限位开关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5 运行中应将吊物走在安全通道上,遇有人时提前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的底部与地面不得超过1.5M。6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工作中应精神集中,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柄,以便随时停车。7 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时不得离开吊车。如遇电压下降,应将吊物放下,停止运行。8 两台吊车起吊同一物件,要绝对服从指挥,做到步调一致。9 同轨道两台吊车相距应在3M以上,防止撞车。10 吊车运行时,不得有其他人在吊车上停留,吊车在工作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吊车。11 吊车工禁止在轨道上行走或爬行。12 吊车在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应设置围栏或专人安全值班,禁止其他人通行。13 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3.1 超负荷、超高不吊。13.2 指挥信号不明确、重量不清楚、光线暗淡、或二人以上同时指挥不吊。13.3 吊物及附件捆扎不牢、吊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使用其它吊具如橡皮筋、三角皮带等不吊。13.4 直接把吊物挂在挂勾上,或直接加工活不吊。13.5 歪拉斜挂、或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3.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放活动物不吊。13.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性物品不吊。13.8 钢丝绳过短、拉不直、夹角大于60°不吊。13.9 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13.10 带电的机械物件,在机床上翻活不吊。14 工作完毕,吊车应停在规定的位置上,升起吊钩、小车停在一端,将各操纵手柄停在零的位置上,切断电源。15 露天作业的吊车在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露天作业吊车在工作完毕应将吊车固定装置加好,四轮打好斜铁。16 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17 室外龙门吊操作规程相同。

三、起重机操作规程详解?

1.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必须由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责司机操作。新行车工上岗前,必须经过设备办组织的培训考核。

2.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

3.操作中有权拒绝吊运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的物品,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违章指挥不吊。

4.司机应熟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并应与指挥人员密切合作。

5.司机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⑴起重机各机构开动时,接近同跨起重机或吊物运行路线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⑵必须精神集中,禁止开车过程中看书、吃东西、打电话、聊天等

⑶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

⑷操纵时要“稳、准、快、安全、合理” 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

稳——起动、制动平稳、无冲击现象,吊钩不摆动;

准——吊物能准确的停放到指定地点;

快——能使机构同时进行工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

安全——能合理地操纵设备,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合理——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车。

⑸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指挥人员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被吊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⑹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⑺指挥人员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吊物时,不应该开车;

⑻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档加(减)速,禁止将控制手柄从正向位置直接转到反向位置作为停车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

⑼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地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

⑽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载的起重机来缓慢地推动另外一台起重机。

⑾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运物件应稳妥的放下。

⑿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到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回到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并通知指挥人员。

⒀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⒁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司机的想法不一致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没有问题,才能进行操作。

⒂行车失去控制时,应根据情况打反车或按紧急停止按钮。

(16)料筐旋转时,吊具不得接触料筐。

6.起重机工作完后应做到: ⑴把起重机开到规定的停车点,把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将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控制器全部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⑵清扫起重机; ⑶每班应有适当的清扫、检查时间; ⑷把写好的交接班记录本交给接班司机,并将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7.起重机在维修过程中行车工要配合维修人员工作,不准离开行车。特殊原因需要短时间离开必须告诉维修人员,以便安排工作。

8.行车在启动时要先鸣笛,后启动。维修人员在上面工作时,不允许送电,更不允许启动行车。特殊原因需要动车,必须与维修人员充分沟通,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启动前务必先鸣笛三声。

9.维修人员在轨道上工作时,无论下面的活怎么多或紧急,都不允许催促维修人员,要充分沟通协调,确保人员安全。

四、25吨吊车操作规程?

25吨吊操作的规程,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滑轮,钢丝绳的排列是否整齐。

电气设备,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控制器手柄是否在零位。钩的高度是否正常状态。一确检查正常后,方可工作。要合上电源开关。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严格执行起重机的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五、谁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  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2.3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

六、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4、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稳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追加枕木调平,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6、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7、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8、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9、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0、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1、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2、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3、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4、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

4)绑扎的牢固性。

15、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6、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7、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8、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必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9、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0、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21、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2、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23、吊钩除正确使用,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承受力。

24、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则

即: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拉斜挂不准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被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不明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被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七、吊车和起重机的区别?

吊车和起重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范围、结构形式和功能特点。

吊车和起重机是两种不同的机械设备。

首先,吊车和起重机的使用范围不同。

吊车主要用于搬运和提升较重的物体,通常在建筑工地、港口等场所使用;而起重机一般用于重型工业生产中,比如钢铁厂、汽车制造厂等。

其次,吊车和起重机的结构形式也不一样,吊车通常是以铁塔架、斗轮和起重机构组成,有些还可以伸缩;而起重机则是由底座、旋臂、行走机构和起重机构组成,旋臂可以360度旋转,可以满足不同角度的起重要求。

最后,吊车和起重机的功能特点也有所不同,吊车可以在较窄的空间内作业,也可以进行一定的悬挂作业;而起重机则更适合进行重型的吊装、搬运等作业。

吊车和起重机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制造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重要设备的吊装和物体的运输中,是不可或缺的设备。

此外,吊车和起重机在设计和操作时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工作安全和经济效益。

八、起重机与吊车的区别?

供参考:

1 行车一般是指有大车和小车组成类似“十”字或直角坐标型在对应的投影面积下的点吊运。也有叫桥式天车、梁式天车等。

2 吊车一般有水平旋转的移动,以半径投影区,多指汽车吊、转塔功能的吊车。

3 起重机是统称,包括以上,同时还有其他特殊类别介于起重和非标的设备如悬臂吊、自行葫芦、自行小车等。

九、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只有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才能操作桥式起重机(包括电动单梁、双梁线控和司机操作的桥式起重机)。

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操作人员应掌握起重机的各部性能、用途和安全事项,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熟悉各种吊运知识和指挥信号。

4、操作者的基本要求;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做到稳、准、快、安全、合理。

5、操作人员工作前: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操作前,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闸,对各种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可靠性,并记录在交接班本中。

十、全地面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

掌握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能严格遵守执行,方能进行操作。

二、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先做到:

1)了解起重机电源的供电情况,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确认起重机轨道上无人以及其它障碍物;

3)确认起重机上无人以及遗留工具和其它物品;

4)轻轻旋开手柄控制器上端红色按钮,按下启动开关,必要时进行电铃警告,同时检查和确认方向控制按钮与操作方向保持一致;

5)进行空载和负重试车,检查制动器、限位器、钢丝绳等,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再进行正常使用;

6)必须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本台设备的额定起重量;

三、操作人员必须面对吊钩操作,确认钩挂正常后方能进行操作,但对任

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按下红色急停按钮使其停车。

四、起吊重物时应先逐渐把钢丝绳或吊带拉紧后,再用正常速度起吊重物;

移动和升降时,要保持所吊重物的平稳性,做到稳起稳落。

五、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的位置,吊钩与地面的垂直夹角不得超过3

度;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起重小车或电动葫芦来拖动重物;

六、不准在吊起重物的情况下调整制动器。

七、严禁频繁使用点动方式操作控制按钮;不准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方向的

操作按钮;严禁一人同时操作二台起重机。

八、起重机运行时,严禁用吊钩载运人员;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

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物件0.5m以上;同时操作人员禁止将起吊重

物从人头和设备上方越过。

九、当吊钩接近上升限位器,大、小车或电动葫芦临近终端或与同一跨轨

道邻近行车靠近时,速度要缓慢,不允许利用极限位置限位器或轨道

终端档板作为通常停车方式。

十、QD型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禁止将吊钩下落至地面或工作平台上。十一、起重机在不载荷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将吊钩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十二、严禁使用两台起重机起吊同一物件。

十三、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或听到异常声音时,应先将物体稳妥降落,并立即停车检查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十四、工作完毕或休息时,操作人员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突然停电期间吊钩上若有重物时,操作人员要设置警戒区域,不得离开现场。十五、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解除、拆除及调整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夜间操作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操作控制器在无人操作的时候,其悬挂高度控制距离地面应不小于300mm,不得进行人为缠绕,且禁止与其它物体相碰撞。

十七、工作结束后应将起重机停至指定区域,按下关闭开关的同时按下手柄上红色按钮,切断主电源。

另:起重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十不吊”:

1)重量不明、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乱指挥、光线阴暗看不明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物件捆挂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活动浮放物品不吊;

5)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带有棱角物件与钢丝绳或吊带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8)抱闸、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用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10)具有易燃易爆物件、无安全措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