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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工作有什么要求?

122 2024-12-17 00:52 鸿八机械网

一、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工作有什么要求?

 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工作要做到“四无、四随、四固定”。四无,即无缺测、无漏测、无违时、无不符精度。四随,即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四固定,即人员、仪器、测次、时间固定。

二、什么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行驶时能自动监测胎压车速,发动机是否正常的设备?

三、监测设备,什么是监测设备?

现在的环境监测主要是空气中的PM10,PM2.5,噪声,温湿度,风力,风速,风向,大气压,光照度,油烟,二氧化碳,氧气,氨气等一些气体检测。这些环境检测的设备,在山东仁科测控这家公司都可以找到,而且还支持远程监控。

四、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可以监测哪些设备?

目前设备状态监测技术有振动、温度、声音这几种,云酷科技采用的是声音传感技术,通过声音传感器采集设备的声音数据,利用信号分析及AI技术,从中提取声音特征值,实现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和设备故障报警,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随时随地掌握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适合工业的转动型设备,像电厂的风机、电机这种。

五、监测设备和测量设备区别?

监测设备主要是用来随时了解情况或提供预警的,比如水位监测仪,红外线监控仪,空气湿度监测仪,烟雾监测仪等,一旦发现异常,就要报警;而测量设备主要是用来客观的测定一个物体的相关尺寸,化学元素,机械性能的,比如硬度仪就是用来测硬度的,卡尺是用来测量尺寸的,秤是用来测重量的,只反映客观现实,不提供评价和报警。

六、哪些设备要加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光交换与传输设备:PDH设备、光端机设备、SDH设备及光传送设备、MSAP设备、基于SDH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设备、基于RPR的MSTP设备、分组传送网(PTN)设备、七号信令设备、波分复用(WDM)设备、ASON设备、OTN设备。 数据通信网络产品:基于IPv4和IPv6协议的核心/高端路由器、边缘/低端路由器、以太网接入及以太网交换机设备、三层交换机设备、宽带ATM交换机。 NGN/IMS:IP电话网关、IAD设备、IP电话机、软交换设备、网守设备(GK)、七号信令网关、IP中断媒体网关、综合接入媒体网关、IMS系统设备。 多媒体设备: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MCU)、会议电视终端、多媒体视频会议服务器、视频光端机、高清设备、视频监控设备、IPTV机顶盒设备、IPTV业务平台设备。

网络安全防护管理产品:用户接入服务器管理器(防火墙、IDS、IPS、DPI、流量管理设备、网络管理设备、负载均衡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反垃圾邮件设备、应用服务器、安全网关等安全设备)。

七、放射性医疗设备环境监测安全标准?

度: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法[2007]114号(国家环保总局文件)

放射性标准:是指经过精确测定、比对、公认的,可作为放射性活度计量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制品。

放射性标准以单位时间内发生的核衰变数来计量,单位为贝可(Bq)。

超高频辐射:《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 GBZ/T 189.1-2007

标准放射源按照状态可以分为固体标准源、液体标准源和气体标准源。

高频电磁场强度:《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 189.2-2007

电磁辐射:《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宽带全向场强仪法 GB/T 18204.1-2013(13)《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无线电干扰场强: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 GB/T 7349-2002

八、扬尘监测设备型号?

扬尘监测设备的型号可能因制造商和特定需求而有所不同。一些常见的扬尘监测设备型号包括:

建大仁科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用于建筑工地pm2.5扬尘检测仪粉尘空气质量PM10的五项和三项版本。

山水间建筑工地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提供多种配置选项,包括2项、3项、5项和8项联网加强款。

此外,扬尘监测系统(TDY-10S)也是一种能够实现全天24小时实时监测的设备,主要监测内容包括PM2.5、PM10、风速、风向、风力等级、大气压、湿度、温度、噪音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设备型号选择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监测要求来确定,同时还应考虑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维护方便性等因素。建议在选择扬尘监测设备时,咨询专业的环保部门或设备制造商,以获取最适合的型号和配置。

九、水利工程安全规范?

水利工程的安全规范非常严格,必须得到确保。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那么建设工程的存在就没有意义。此外,水利工程的建设也伴随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需要为后代保护好清洁的环境。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需要严格执行专业标准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要有完整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监管制度,对所有环节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同时也要了解当前国家和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运营和维护工作,使其安全、稳健、高效的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十、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过程中有那些安全风险?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在实际运行中难免发生故障,对于发生故障后如何处理,以及故障时间多长时间内应该恢复正常,什么样的故障应该处罚,什么样的故障应予以豁免,本文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为大家进行梳理。

  一、法律法规对在线监测故障后的要求

  1、《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年9月19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总局令 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排污单位的报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

  要求:因故障需要维修的,需要先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008年4月8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发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要求:故障维修应在48小时内完成,故障后应启用手工监测。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2012年2月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第19号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要求:故障后12小时内报告,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

  4、《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2017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连续排放监测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于2018年3月1日实施。

  相关章节:

  a)CEMS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b)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4h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c)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采集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h。e)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h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f)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缺失数据按12.2.4进行处理。

  要求:发现故障后4h内到现场,对多长时间发现故障,未予以明确说明;易诊断故障8h内维修完成,此处的8h是故障发生8h还是达到现场8h,技术规范未明确。监测设备故障不正常采集、传输时,应及时报告,采用数据修约处理,未说明要求启用手工监测,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是指数采仪、PLC、DAS问题,还是包含前端测量仪器、采样部分故障问题,技术规范也未进行明确。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

  2019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于2020年3月24日实施。

  相关章节:

  9.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9.2 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 24 h 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9.3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9.5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9.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 6 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 4 次。

  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先报备再维修;故障不能工作是及时报告,并采取手工监测。

  二、发现在线监测异常如何处理?

  相关法律、制度文件、技术规范对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进行了规定,但实际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执法人员、运维人员及排污单位应如何处理,以下从几个角度进行梳理。

  从法律、办法及规范的关系上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排污单位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具体要求由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生态环境部针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进一步从管理层面细化(维修前先报告);为细化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运行管理上要求故障发生后48小时恢复正常,现场监督检查(可以理解为执法检查)要求故障后12小时内报告,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此要求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故障维修的进一步细化。为从技术规范上对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工作进行细化,生态环境部制定《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连续排放监测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从技术层面对运行技术要求进行细化,即故障后的响应时间、维修时间从技术角度进行要求。

  从自动监控设备故障现场执法角度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执法部门发现自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异常时,应及时进行调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即自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执法部门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内容进行检查,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执法时可豁免处罚,但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手工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活动,不是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其要求故障维修应在48小时内完成,属于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设备管理要求的范畴。

  从自动监控设备故障时运维角度分析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自动监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即发生故障后第一时间报告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维修应在48小时内完成,并在故障期间启用手工监测;HJ75-2017技术规范要求接到通知4h到达现场,简易故障8h处理完成,数据存储故障12h修复,但未要求维修前先经管理部门批准。HJ354-2019要求故障维修应在24h内向管理部门报告,自故障发生起启动手工监测,也可以启用备机监测,但对相关时间未予以明确。建议自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运维单位应4h内到达现场,现场需要维修的第一时间向管理部门报告,故障发生6h内无法恢复的启用手工监测,48h仍无法恢复的,启用备机监测。

  三、自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的建议

  1、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及时发现自动监控设备的故障,原则上烟气设备故障的发现不超1个小时,废水设备故障发现不超过2个小时,运维单位合理安排运维人员和点位,站点间车程不超过1小时,确保做到4h内到达现场。

  2、运维单位应储备足够的耗材和配件,根据异常情况初步判断故障所在,携带相关配件到现场维修;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或有合作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确保自行监测在故障发生6h内能够开展监测。

  3、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中难免有故障,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在自动监测发生故障时,按照管理要求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进行执法。

  来源:邢台在线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