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工具设备)2017【 】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17】年【 】月【 】日在市签署。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设备事宜,特签署本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供应商资料甲方选定乙方为合作供应商,乙方须提供如下资料备案(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乙方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5)银行开户许可证;(6)商标持有证书;(7)若乙方所供应商品涉及品牌代理、经销的,乙方应提供相应合法证明文件;(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或证明文件。第二条 供应商品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乙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乙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第五条 安装、调试与验收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如造成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和可以合理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违约方还需就守约方因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