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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何申请?

209 2024-04-06 23:20 admin1

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何申请?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二、如何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

(二)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归定管理的类型 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 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

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何办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

(二)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归定管理的类型 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 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

四、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

答: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可以向当地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并缴纳所必须的资质、资格等资料,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申请人所提缴的所有资料审查、审核,包括到申请人工作现场实地审核、考察其生产线上的所有设备、设施及制造特种设备的基本条件,还有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等基础台账,只有通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审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五、什么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号?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4年,到期前提前6个月申请换证。TS,即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

七、如何查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真伪,编号是TS2410910-2013,起重机械?

浏览器地址栏输入:enterprise.cnse.gov.cn/#Step_5 就可以查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真伪了。

希望能帮到你!

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谁颁发的?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是由国家颁发的

九、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每一类特种设备都有单独一套“许可规则”,要求提供的资料大致相同,不同类别有一定的区别,申请哪种特种设备许可证最好找到该产品的完整的“许可规则”,按许可规则提供资料,例如:压力管道元件的申请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文本);

(二)企业概况说明;

(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已获得的认证或者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样本或者产品简介;

(七)质量管理手册;

(八)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注:境外制造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采用中文或者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当附中文译本或者英文译本。

十、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贝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