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网上申请流程?
1、系统只支持按台(套)申请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单位管理系统”(点击打开)中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登录系统后,点击“业务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登记”菜单,进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页面。
3、根据特种设备种类点击“特种设备(不包括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申请)”或“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申请”按钮,打开申请填写页面
4、在申请登记页面中,选择登记机构,如设备已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中申请过监督检验或首次检验,可以点击“选择在库设备”按钮,从设备信息中查找设备,选中后点击“选择设备”按钮,设备信息自动填入,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操作;不需要进行监督检验或首次检验的设备,使用单位需要填写此页面的内容。
5、使用登记信息保存后,《使用登记表》可由系统打印,在数据列表里选中(支持多选)申请设备,点击“生成使用登记表”按钮,下载文件后进行打印打印后,盖章扫描。
6、上传以下相应资料的扫描件。
(1)使用登记表。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
(4)产品数据表。
(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申请设备信息保存后,双击点开申请页面,切换到附件页卡,输入附件名称,按照上述附件要求选择附件类型,选择要上传的文件,点击“上传附件”按钮完成附件上传操作。附件有问题可以点击相应的按钮进行删除。
二、超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检验类别怎么填写?
比如通风机比如供暖机比如电梯等等就这两天
三、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填写?
回答如下: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一般需要填写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名称、型号和数量
2. 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信息
3. 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名称和地址
4. 设备使用人员姓名、证书类型和编号
5. 设备监管部门和负责人联系方式
6. 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7. 备案登记日期和备案登记人员签字
具体填写要求可以参照当地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格的要求进行填写。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应当使用什么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五、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怎么使用?
特种设备在投入前和使用后30日内,像有关特种设备的安监部门申请使用登记书,或得证书后,才可使用特种设备。要把证书放到醒目的地方。
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使用前?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七、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需要年检吗?
不需要,只需要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到了之后在申请检验。检验完毕在注册登记表上加盖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章后继续有效。
八、叉车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1. 禁止下车行走标志:表示禁止在叉车行驶时下车步行,必须在合适的位置停车后才能下车行走。
2. 禁止超载标志:表示叉车作业时载重不能超过标志上的标示质量。
3. 禁止闯红灯标志:表示在装有红色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红、绿、黄色指示,禁止闯红灯。
4. 禁止拦路停车标志:表示禁止在道路上拦路停车,如果必须停车,应将车停靠在楼房或室内。
5. 禁止无灭火器标志:表示在叉车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并操作灭火器,确保安全。
6. 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操作叉车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包括建筑物、模板、人群等。
7. 使用电话标志:表示在叉车作业时,必须禁止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以免引起事故。
九、特种设备使用法?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
1.基本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1.维护保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2.定期检验检测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十、特种设备使用年限目录?
2020年特种车使用年限、专用车的报废年限: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特种车辆、吊车属于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30年。
根据商务部2013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专用车报废处理须知: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